关于文理学院
- 学院下设18个系和1个学院, 包括人文学科, 社会科学, 视觉及表演艺术, 数学和实验科学:
- 艺术与艺术史
- 生物科学
- 化学
- 英语
- 历史
- 语言学
- 数学与统计学
- 现代语言文学
- 哲学
- 物理
- 政治科学
- 心理学
- 传播学,新闻学和公共关系
- 音乐、戏剧和舞蹈学院
- 音乐系
- 戏剧系
- 舞蹈系
- 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工作和刑事司法
- 写作与修辞
- 十大菠菜台子的学生通常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课程是在学院内完成的.
- 主要关注地区当代艺术, 十大菠菜台子美术馆每年举办六个展览,从前沿的当代艺术到探索历史和全球主题的项目.
- 学院的科学家成员 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来自俄勒冈大学和亨利福特医院的研究人员正在对包括癌症在内的多种疾病进行重要研究, 心血管病, 中风, 癫痫和视网膜变性.
- 妇女与性别研究项目通过全年举办包括妇女与性别研究演讲者论坛在内的几项活动,向公众宣传性别平等的重要性, 问题论坛, 及电影节.
- 学院提供28个研究生项目.
- 学院所有院系都会参加一年一度的本科生研究和表演艺术庆祝活动,为期一天,名为“心灵的相遇”,与密歇根大学迪尔伯恩分校和密歇根大学弗林特分校合作.
- Regina卡特, 著名爵士小提琴家和麦克阿瑟奖获得者, 担任十大菠菜台子驻校艺术家, 与学生一起工作,在校园里表演.
- 一年一度的Richard J. 伯克哲学讲座, 《十大菠菜台子》将一位著名的哲学家带到校园,在课堂上与学生互动,并发表公开演讲. 过去的十大菠菜台子包括Amantya Sen, 朱迪思巴特勒, 个女孩儿特鲁里街, 丹尼尔•丹尼特, 彼得·辛格, 理查德·福尔克和福尔摩斯·罗尔斯顿, 等.
文理学院章程
10月9日批准, 1967, 11月15日批准, 1967, 并于12月12日修订, 1968, 2月23日, 1971, 10月5日, 1977, 3月24日, 1981, 12月4日, 1984年2月11日生效, 1987年)和10月3日, 1996.
前言:文理学院, 依照大学校董会章程的规定,并经大学校董会批准, 在此制定本宪法是为了指导其教职员工的业务吗.
篇文章中,我. 文理学院
- 文理学院由文理学院和在其权威下攻读学位的学生组成.
- 文理学院的教员行使十大菠菜台子参议院宪法赋予的全部权力,并有权向大学参议院推荐可能被授权的学位候选人.
- 文理学院的教员被授权, 须经大学教务委员会审核, 制定教学计划,以获得可能被授权的学位, 建立和执行学位要求以及履行其学术责任所必需的规章制度. 学院的日常事务应由其成员组成的大会进行, 他的机构, 会员, 权力和限制见第2条和第3条, 以及第四条所述各委员会, 下面. 院长认为必要时,可以随时召集全体教员开会, but it shall so meet at least once a year; and, 应百分之十五或四十名教员的要求, 取较小者, 院长应召集全体教员会议. 教员会议通过的任何动议或决议均受第III (xiii)条规定的约束。, 1和2, 下面.
- 学院院长是文理学院的院长.
- 文理学院院长是学院和文理学院的主要学术和行政官员.
- 院长应为文理学院的终身成员.
- 院长由校董会根据校长的推荐任命. 推荐预约前, 院长及主管学术事务的副院长应与学院各系主席及当选的大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协商. 校长和主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可以在他们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与所有部门主席和大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成员一起审查院长的任命,但他们必须至少每五年与部门主席和大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成员一起审查院长的任命.
- 院系及其他教学行政单位可由院长向校长、教务副校长提出建议, 听取执行委员会和大会的意见.
- 教学部门负责一门学科的教学.
- 系主任是该系的主要学术和行政官员.
- 主席由校董会任命, 根据总统的建议, 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和院长, 任期三年, 这可能是可再生的. 代理主席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 推荐聘任或者续任主席、代理主席前, 院长必须与系里所有的终身教职人员协商, 以及他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 在终身教职员工少于5人的院系, 必须咨询系里排名最高的五位成员. 主席或代理主席任期届满最后一年者, 协商程序应不迟于主席或代理主席本届任期届满前一年的10月15日开始. 院长应尽一切努力推荐任命或重新任命获得大多数在本系担任主要职务的全职非访问教职员工支持的人员. 院长可能会推荐一个没有得到多数支持的人, 在谘询书院其他学系主席及大会执行委员会后作出决定.
- 在特殊情况下, 院长可以任命一个部门的行政官员, 经谘询校长及主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以及书院各学系主席及大会执行委员会后,作出决定.
- 经大会和院长批准, 各部门可以为自己的治理制定正式的章程.
- 教学部门负责一门学科的教学.
第二条. 大会:权力
- 学院的立法权属于大会, 谁将负责学院和文理学院提供的所有学术课程.
- 大会享有下列权利:
- 就与书院整体福利有关的事宜提出建议, 在所有对学院重要的问题上征求意见, 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行动,以履行第I (iii)条和第II (I)条规定的职责。.
- 就学院或大学整体所关注的事项作出决议, 并要求大学参议院采取行动.
- 就院长提出的所有问题向院长提出建议.
- 这些权利应在大会全体会议上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程序行使, 除非根据第四条明确将与行使这些权利有关的权力授予委员会.
第三条. 大会:成员和组织
- 文理学院大会由下列代表团体组成:
- 由学院各系自行选择, 按照自己的程序, 一名代表出席大会, 谁是全职的, 在系内担任主要职务的非访问教职员工. 部门代表任期两年, 但其任期的数目和连续时间由部门决定.
- 大会应有十四名成员,从全职成员中选举产生, 在文理学院担任主要职务的非访问教职员工. 选民应由所有在文理学院担任初级职务并具有下列学术头衔之一的教员组成:特别教员, 教练, 助理教授, 副教授, 或教授. 这些成员应从第三条第(二)款所确定的选举组中全体选举产生。, 下面, 但每一选举组别的当选代表人数须与学院全体教员人数成比例, 并进一步指出:
- 当选委员任期两年,任期错开;
- 本规定由学院选举委员会执行.
- 院长和副院长应为大会当然成员,并有表决权.
- 学生委员应有三名, 根据第三(III)条的规定选择, 下面. 学生会员必须有良好的学术成绩,并在其服务的任何学期注册.
- 大会全体成员均有充分的表决权, 凡属学院教职员或学生的大会成员,均有资格担任学院所有委员会的成员, 除非本章程或大会对委员会成员加以限制.
- 作所有在此指明的选举及委任用途, 执行委员会, 经大会批准, 应确定共享部门的代表性分组, 尽可能地, 类似的学科和学术传统. 执行委员会可随时审查这些分组,以评估它们是否继续具有足够的代表性, 但是必须在每两年的秋季学期进行复习.
- 学生代表大会的成员应在举行选举的任何学期中从文理学院正式入学的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的选民中选举产生. 大学代表大会应, 按照自己的程序, 确定长度, 学生委员的任期数目及连续任期, 进行选举, 哪一种是在秋季学期还是冬季学期举行. 学生委员辞职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其任期或任期的任何部分时,大会应规定更换学生委员.
- 大会应在秋季和冬季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经常补充. 执行委员会应召集大会会议. 本宪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议应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进行.
- 除了秋季和冬季学期,其他时间都可以, 如有需要,大会应经常开会. 在这样的会议上, 会议议程应限于提名学位和荣誉候选人, 除非大会在前一个冬季学期采取行动,授权将特定的附加项目列入议程.
- 大会主席应为院长或其他指定代表. 院长应任命一名秘书和一名议员. 在大会每次例会开始时, 在批准上次会议记录后立即进行, a period not to exceed one-half hour shall be devoted to informal reports from the presiding officer regarding any subject he or she deems appropriate; during this period any member of 大会 may put questions to the presiding officer.
- Forty percent of the 会员 of 大会 in residence shall constitute a quorum; a quorum call may be demanded by any member of 大会, 但在任何一次会议上,不得要求超过一次法定人数的召集. 本章程第三(五)条规定的会议, 法定人数规则应予暂停.
- 所有实质性措施, 连同有关委员会的建议和报告, 动议在大会一读前,应分发给全体议员.
- 所有动议均由执行委员会列入议程. 实质性动议应分为两种:
- 一般的实质性动议经执行委员会核可后列入议程. Ordinary motions shall receive readings 在两个不同的会议日 of 大会; amendments may be moved during both readings, 但最终投票只能在二读期间进行, 出席并参加表决的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该措施时. 以出席并参加表决的委员四分之三的票通过, 大会可直接从一读进行至二读,并在以简单多数通过该措施时对该动议采取最后行动.
- 特别实质性动议不经执行委员会核准而列入议程. Extraordinary motions shall receive readings 在两个不同的会议日 of 大会; amendments may be moved during both readings, 但最终投票只能在二读期间进行. 一项特别动议必须在一读时获得出席并投票的人的简单多数,才能进行二读, 当出席并投票的人以简单多数通过该措施时.
- 私人实质性动议可提出如下:
- 大会的任何成员或学院的教员都可以书面要求执行委员会在议程上提出动议.
- 个别议员可在议会的任何会议上向议会提出非公开的实质性动议. 在常规议程完成之后, 主持会议的官员应提出上述动议,并应承认至少一项动议. 这样的动议可以, 以出席并投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在提交当日进行辩论,然后提交执行委员会审议, 但在该动议被执行委员会列入议程后,方可进行最后表决. 该动议可提交执行委员会,交由适当的委员会处理,无需辩论, 由出席并投票的人的简单多数投票通过. 这样的表决优先于其他所有表决. 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后列入议程, 该动议应被视为普通动议. 未经执行委员会批准而列入议程, 该动议应视为特别动议. 如果执行委员会在连续两次大会会议后未报告委员会的私人动议,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数过半数即可指示执行委员会将该动议列入下次大会的议程.
- 大会可就与书院课程及教学规例直接有关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作出决议,但须由主持会议的主任作出裁定. 大会任何成员均可动议在场内通过任何决议. 一读通过并通过, 一项决议必须得到出席并投票的三分之二多数的支持. 没有这, 简单多数应足以使该决议通过二读, 出席并参加表决的人以简单多数通过该决议时.
- 在文理学院任职的教职员工可以参加大会,并在主席的认可下在讨论和辩论中发言. 应大会或其执行委员会的邀请, 在学院外任职的教师也可能被邀请参加大会会议,并在大会前就相关问题发表讲话. 只有大会成员才能投票.
- 在大会对任何事项进行最后表决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百分之五十的议会成员, 或15%或40%的大学教职员工, 以教师人数较少者为准, 有权请求院长召开全体学院教员会议,讨论大会的行动. 在收到这样的请愿书后,院长应召开全体教员会议.
- 出席会议的教职工过半数有权指示选举委员会以邮寄方式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全民公决.
- 公民投票应要求对大会所采取的行动投赞成或反对票. 如果返回的有效选票中多数表示反对, 大会的行动不被允许. 这一决定应为最后决定,不得在大会审议中或通过全民投票程序对该行动提出进一步上诉.
第四条. 学院和大会:常务委员会
- 所有全职教职员工都保持初级状态, 文理学院的非来访人员有资格担任其常务委员会成员, 但校董会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应为校董会成员,而聘任及晋升委员会的成员应为议价单位的教员. 学院各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执行委员会报告. 除非大会另有规定, 常务委员会全体教员每届任期三年, 成员的任期是交错的. 提名和批准常务委员会成员, 除非是选修课, 应在冬季学期进行, 并于下一学年开始服务.
- 大会应设有一个由学院院长组成的执行委员会, 谁将依职权担任主席并表决, 以及由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名学院教员, 和一名由大学代表大会按其程序选出的学生代表. 根据上述第三(二)条所确定的每一选举组应有一名教员, 其余的成员将全部选举产生, 此外,至少有四名成员获得终身职位. 执行委员会的教员任期为两年, staggered as to term; the length of student member terms shall be determined by the University Congress. 执行委员会应:
- 召集大会的所有会议.
- 为大会准备议程,包括召集各委员会的所有事项.
- 将学院所有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和成员提名提交大会批准.
- 设立它认为必要的特别委员会,并指定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和规定这些委员会的任期.
- 向常设委员会和特设委员会提出建议.
- 接受将列入大会议程的各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 with authority to request reconsideration; after reconsideration, 委员会提出的第二项建议必须列入随后的大会议程, 不论是否获得执行委员会的认可.
- 有权向大会提出独立动议.
- 是否有权代表大会批准本学院学位候选人的毕业名单和院系荣誉名单.
- 在大学参议院任期内,任命文科和理科席位空缺的替代人选, 以及大会所有常设委员会和特设委员会的空缺席位.
- Advise the Dean on all matters he or she wishes to bring before it; place before the Dean such matters as it deems necessary.
- 向大学参议院转达与之有关的事项, 接收校务委员会的通讯.
- 书院设选举委员会, 由学院院长依职权及无表决权组成, 还有三位教职员工, 其中一人担任主席. 选举委员会应:
- 确定学院选民的成员资格和教员参加大会选举的资格, 委员会, 根据第三条第(一)款的定义, 2.
- 进行本宪法授权和要求的一切选举和分配.
- 学院设教学委员会,由六名教员组成, 其中一人担任主席, 任期两年,交错执行, 根据第三(二)条所确定的每一选举组中至少有一人,其余的成员则为全体成员, 以及两名由校代会选出的学生委员. 学院院长(或其指定人员)为当然成员. 指令委员会应:
- 考虑并推荐所有学术, 课程, 以及文理学院的教学政策.
- 审查和执行文理学院的课程和教学政策.
- 上访规则, 批准学院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和教学计划.
- Advise the Dean on any matters of academic concern which he or she cares to bring to it; raise questions of academic concern with the dean.
- 除本文件规定的常设委员会外, 大会, 和院长商量一下, 应当设立它认为必要的其他常设委员会. 设立常设委员会的动议必须经过两读, 在两个不同的会议日, 经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 废除或改变大会根据本条设立的任何常设委员会的组成或职责的动议必须有两读, 在两个不同的会议日, 经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
- 大会可以通过决议修改常设委员会的组成. 除非另有规定, 为了选举或任命委员会成员, 应通知大学代表大会,并请其按自己的程序选出委员会成员, 学生委员的任期为一年.
第五条. 任命和晋升委员会
- 文理学院应有一个任命和晋升委员会.
- 任命和晋升委员会应:
- 被告知所有的约会, 并考虑所有文理学院的重新任命和晋升.
- 就所有关于重新任命、晋升和任期的建议向院长提出建议.
- 就聘任的运作向院长提供意见, 促销活动, 以及文理学院的终身教职程序,并向学院建议这些程序的变化.
- 按照十大菠菜台子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十大菠菜台子分会之间的现行教师协议中规定的所有职责开展工作.
- 聘任和晋升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院长作为无表决权的成员和六名全职的终身谈判单位教员, 文理学院的非访问主要职位, 根据第三条第(二)款确定的每一选举组中至少有一人,但同一部的任何两名成员不得同时任职. 委员应由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选民选举产生。, (二)同时是议价单位成员的. 当选议员的任期为三年,每届错开一次. 选举应在冬季学期举行,以便为下一学年服务.
第六条. 大学参议院的选举
- 文理学院应根据第III (i)条的规定,从学院成员中选出一个代表团前往大学参议院。, 2.
- 文理学院的总代表团中至少有50%必须是终身教职.
- 席位应按第三条第(二)款所确定的选举分组分配。, 按每组文理学院总教员的比例分配. 每组中至少应有一名终身和一名非终身代表.
- 选举委员会应执行这项规定.
第八条. 修正案
- 对本宪法的修正应根据本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作为大会的决议提出, 经大会最后表决通过后, 分配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文理学院全体教员。, 2, 并在邮寄公投中获得多数成员的批准.
- 所有修改必须得到大学参议院和董事会的批准.